虽然遗嘱这类的身后事不是一个大多数人喜欢谈论的话题,但如果可以的话,最好还是尽早立遗嘱以防日后家人为了这些事情而烦心。而且,你也不希望到了最后一分钟才匆忙去做这些事情吧?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带你了解遗嘱的重要性,以及遗嘱在马来西亚是如何运作的。
遗嘱的重要性以及立遗嘱的好处是什么?
遗嘱的英文是“will”。在英文当中,“will”这个字有意愿、心愿的意思,而这也突显了遗嘱的作用——按照立遗嘱者的意愿或心愿来处理他的身后事,当中包括财产的分配。
相信大家都能够明白分配财产的重要,毕竟在剧集和现实生活中,关于家庭成员为争夺遗产而引发一连串纠纷的例子太多了。
如果你在没有立下遗嘱的情况下去世,你的所有资产将根据马来西亚1958年分配法令(Distribution Act 1958)来进行分配。
在这种情况下,你的意愿或你的家庭成员的需求(如没有经济能力、无法照顾自己的子女等等)将完全被无视!而且,通过这个流程进行的资产分配将花费更长的时间,有时候可达五年之久。
试想想,如果你是家中唯一的经济支柱,或者你有需要抚养的人,这将会在经济和生活上给他们带来多大的难题。
此外,如果资产分配的过程耗时太长,你的资产也有机会面对贬值的风险。
如果有遗嘱,你的亲人就可以清楚知道你拥有多少资产、什么资产,以及在哪里可以找到这些资产,这样就可以方便遗产的分配。
有了遗嘱,你的家人在处理遗产分配时也可以省却了争家产这类复杂的问题,帮他们省去很多麻烦。
马来西亚1959年遗嘱法令:遗嘱是如何运作?
在马来西亚,非穆斯林的遗嘱将受到1959年遗嘱法令(the Wills Act 1959)的管辖,而穆斯林的遗嘱则是必须依据伊斯兰教法执行。
穆斯林需要准备一份"Wasiat"(相当于遗嘱),并指定他们的"Wasi"(相当于遗嘱执行人)来处理遗产。
遗嘱要怎样才会有法律效力?
根据马来西亚的遗嘱法令,要让一份遗嘱变得具有法律效力,你必须:
- 在立遗嘱时年满18岁或以上
- 精神正常
- 必须以书面形式立下你的遗嘱,并且在遗嘱签名
你还必须找到至少两位见证人(witness),以见证你在遗嘱上签名的程序,然后他们也必须签名,以证明亲眼看到你已经正式在遗嘱上签名。因此在签署遗嘱时,立遗嘱者和两位见证人都必须在场。
注意!遗嘱的受益人是不能成为你的遗嘱见证人的。如果你指定某人作为你的遗嘱见证人,他/她就不能成为该遗嘱的受益人。因此,在你指定遗嘱见证人的时候,一定要记得这一点!
一旦订立了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你的遗嘱将一直保持有效,除非你再订立一份新的遗嘱取而代之、以书面形式撤销这份遗嘱,或将它实际销毁。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你结婚(或再婚)或皈依伊斯兰教,你的遗嘱就会自动变成无效,所以需要再重新订立。
遗嘱执行人(Executor)是什么?他/她的责任是什么?
遗嘱执行人(executor)的责任是确保你在遗嘱中所写的内容得到相应的执行。简单来说,就是确保你在遗嘱中的意愿有被如实地执行。
遗嘱的执行人需要负责以下的事项:
- 找出你的遗嘱
- 向法庭申请一份遗嘱认证书(Grant of Probate)。在拿到遗嘱认证书后,遗嘱执行人就可以着手处理有关遗产
- 征集你的资产
- 将你的一切债务和税务还清
- 按照你的遗嘱,把剩余资产分配给受益人
- 准备一份账目报表
当你的遗嘱执行人接管你的遗产时,他/她也承担了作为一名财产受托人(trustee)的角色和职责,以在遗产分配完成之前,帮你的受益人托管这些遗产。
在这情况下,遗嘱执行人必须遵照1949年受托人法令(The Trustee Act)规定的责任。如果在管理遗产期间衍生了费用或开销,遗嘱执行人也有权在合理范围内从遗产中扣除这些费用或开销。
怎样委任遗嘱执行人?
根据马来西亚的遗嘱法令(the Wills Act 1959),你可以指定任何年满18岁的人作为你的遗嘱执行人(executor)和受托人(trustee),并且最多可以委任4个遗嘱执行人共同管理你的遗产。
如果任何一位遗嘱执行人比你先去世,或者放弃他们作为遗嘱执行人的身份,你可以委任一名新的遗嘱执行人,取代那位已经去世或者放弃身份的遗嘱执行人。
值得注意的是,遗产受益人也可以是遗嘱执行人。所以,如果你打算把遗产都留给你的配偶,那么指定他/她成为遗嘱执行人将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在你委托任何人作为遗嘱执行人之前,最好先通知他们和征得他们的同意,以避免你私自委任他们后,他们却放弃或不承认这个遗嘱执行人的身份和职责。你也可以委任一家信托公司,作为你的遗嘱执行人和受托人。
至于该如何决定委任谁作为你的遗嘱执行人和受托人,这需要取决于你的财产规模和性质,以及你的遗嘱的复杂性。
一般上,朋友或亲戚通常没有相关的专业知识与能力,来妥善管理你的遗产。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信托公司将会是一个更好的选择。
马来西亚的遗嘱执行人费用(Will Executor Fees)是多少?
从遗嘱执行人的角度来看,这个职责和任务对他们而言是一个相当大的责任,所以就有了这个遗产执行人费用。平时与亲戚来往就已经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了,更别说是在亲人去世后的情况下。
这笔遗嘱执行人的费用,是用来支付给你的遗嘱执行人的酬劳费用。因为他们需要花上不少的精神和时间,以确保你的遗产有按照你在遗嘱中的意愿来进行分配。
如果你指定的遗嘱执行人是一家信托公司,那么费用方面就很直截了当。这些遗产信托公司的收费一般是遗产的1%,而且是事先就可以确定了的。
如果遗嘱执行人也是你的受益人,比如是你的兄弟姐妹或远亲,那该如何计算这些遗嘱执行人费用?
其实,马来西亚目前没有任何条款规定,遗嘱执行人就一定有权获得一笔酬劳费用。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你完全可以自行决定要给遗嘱执行人多少补偿。
马来西亚的遗嘱需要政府部门盖章吗?
是不需要的。在订立之后,遗嘱没有拿去给政府部门盖章,也能具有法律效力并即刻生效。
我可以找谁帮我立遗嘱?
值得注意的是,不是每个律师都知道如何草拟一份合法的遗嘱,因为不是所有的律师都具备这方面所必要的专业知识。
不同的律师有不同的专长领域,例如一个主要处理商业相关事宜的律师,对遗嘱这方面的知识可能就不会有太深入的了解。
如果你打算聘请一名律师来帮你立遗嘱,最好是找一个在遗嘱领域有资深经验与专业能力的律师。不过,这些律师的收费可能会其他专业的律师来得高。
如果你对遗嘱的要求比较简单直接,家庭情况也不会很复杂,你可以选择在银行或者是提供遗嘱撰写服务的公司立下遗嘱。很多银行都有提供遗嘱撰写服务,而且每份遗嘱的收费只是几百令吉而已。
马来西亚立遗嘱要多少钱?遗嘱收费贵吗?
如果你找人为你立遗嘱,预计费用将介于几百到几千令吉不等。当然,具体的费用将取决于你所找的“人”究竟是遗嘱撰写服务公司、信托公司、律师事务所还是执业律师。
如果资产分配的流程冗长且复杂,或者涉及的遗产较多,撰写遗嘱的费用也会相应提高。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除了立遗嘱的费用,有些公司可能还会向你征收遗嘱的保管费与执行费。
你可以参考以下几家马来西亚银行和信托公司的网上遗嘱服务收费:
马来西亚上网订立遗嘱的费用(截至2020年11月27日的价格) | |
RM298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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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M350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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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M400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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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M500 – RM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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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自己撰写遗嘱吗?要怎样做?
是的,你可以撰写自己的遗嘱!只要符合这篇文章前面所说的一切条件和规格,这份遗嘱在法律上是有效的。因此,你其实可以不必花钱请律师或信托公司来做这件事。
不过,这样做也有缺点,就是如果你自己在立遗嘱的过程中不小心犯下了一些错误或者有所疏漏,就会导致遗嘱无效。
尤其是在牵涉到很多受益人和大批遗产的情况,遗嘱的内容和执行过程就会比较复杂,而你自己撰写的遗嘱可能无法清楚地阐明一些特定的条款。
如果你是委托律师或信托公司来处理的话,一般就不会有这些问题发生,而且也能确保遗嘱符合法律的要求,成为一份有法律效力的遗嘱。
若你打算自己草拟遗嘱,你必须确保它符合我们在前面所提到的条件和规格,包括:
- 你在立遗嘱时已经年满18岁或以上
- 精神正常
- 以书面形式立下你的遗嘱,并且签名和注明日期
- 有两名见证人同时在场,并且在遗嘱上签名
- 这两名见证人不能是受益人
最重要的是,要尽可能具体和详细地阐明遗产分配的方法和条件!
同时,遗嘱通常是按照制式的章节条款和格式来撰写的,所以,如果你想自己撰写遗嘱,你可以参考接下来的遗嘱样本。
马来西亚遗嘱范本/样本(Will Sample)免费下载
如果你打算自己写遗嘱,网上其实有很多格式样本可以供你参考和使用,并且可以根据你的需要进行调整。
以下是马来亚高等法院律师和法律顾问 Kenneth Khoo 在他“马来西亚法律遗嘱文件包”(The Original Malaysian Legal Will Kit)中所提供的遗嘱样本。你也可以点击这里免费下载Kenneth Khoo提供的马来西亚遗嘱范本。
马来西亚遗嘱的基本内容与条款
除了可以参考马来西亚遗嘱样本,你还应该了解一根遗嘱必须包括的基本内容。
马来西亚遗嘱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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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必须包含的资料与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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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者的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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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人的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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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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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的遗嘱是可以撤销的吗?要怎样撤销?
只要你愿意,你可以随时都可以撤销你的遗嘱,也可以订立一份新的遗嘱,取代之前立下的遗嘱。
但有些情况会比较复杂且需要你特别留意的。比如,假设你在结了婚后,就聘请了律师为你立下遗嘱。几年后,你与配偶离婚,然后你已经不想再让前夫或者前妻作为你的遗产受益人了。这个时候,你在离婚之前立下的遗嘱还有效吗?还是会自动撤销吗?
离婚是不会让你的遗嘱自动撤销的,因此你必须写一份新的遗嘱,让这份新的遗嘱使旧遗嘱变得无效。
以下是几个遗嘱会自动撤销的情况:
- 结婚或再婚,除非遗嘱是"根据这一段婚姻"而订立的。离婚也不会让遗嘱自动撤销。
- 遗嘱被你以撤销遗嘱为目的而实际销毁。如果是因为意外或第三方恶意破坏而导致遗嘱销毁,遗嘱的法律效力是不会撤销的。
- 订立一份新的遗嘱后,前一份遗嘱将变为无效。
- 在2名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作出书面声明,撤销一份遗嘱,这样就不需要写一份新的遗嘱。
- 皈依伊斯兰教的非穆斯林在入教之前订立的遗嘱将变为无效,这是因为穆斯林的遗产将自动遵循回教遗产分配法(Faraid)进行分配。
如果一个人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去世,会有什么后果?
没有立下遗嘱就去世的人,在法律上会被称作“无遗嘱者”(intestate),而他们的遗产将根据马来西亚1958年分配法令(Distribution Act 1958)来按照一定的比例,公平地分配这些遗产。
但是,如果这名无遗嘱者是西马和砂拉越(Sarawak)的穆斯林,或者是土生土长的砂拉越人,这个分配法令就不适用了,而是必须根据伊斯兰教义来处理。
沙巴(Sabah)的情况也是如此,当地使用的是1960年无遗嘱继承法令(Intestate Succession Ordinance)来处理这种情况。
如果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去世,无遗嘱者的遗产将根据马来西亚1958年分配法令(Distribution Act 1958)第6条阐明的比例进行分配。详见下表:
如果遗产受益人比立遗嘱者更早去世会怎样?
一般上,立遗嘱者都会把子女列为遗产受益人,并且都会觉得他们的寿命会比较长。但如果情况并非如此呢?
如果受益人是立遗嘱者的子女,那么,这些遗产将由受益人的子女继承。
如果不是,那么根据1959年遗嘱法令第19条,若受益人比立遗嘱者更早去世,那么留给受益人的那部分遗产将会因其死亡而“作废”(voided)。
这些“作废”的遗产部分将被纳入"剩余财产"(residuary estate),并根据遗嘱当中的剩余财产条款(residuary estate clause)进行分配。
无论你在分配遗产方面做得多么彻底和细致,一定会有某些细节被遗漏。在这种情况下,遗嘱执行人将根据你在剩余财产条款中的指示进行处理。所以,你可以把这个条款视为一个“备用计划”。
如果遗产受益人在立遗嘱者去世后、在遗嘱执行前去世,又会怎样呢?
遗嘱的处理和分配程序可能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完成,而在这段时间内可能会发生很多事情,包括遗产受益人的死亡。
在这种情况下,受益人应得的遗产还是会分配给这名已故的受益人,成为其遗产的一部分,然后再根据已故受益人的遗嘱进行处理。
你现在应该明白遗嘱的重要了吧?所以最好趁有空的时候,赶紧把遗嘱处理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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